欢迎访问池州市司法局官网!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司法局 > 廉政风险点

请填写搜索条件 关闭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506-00007 组配分类: 廉政风险点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8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5-06-18 09:05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司法局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修订稿)
序号 实施机构(科室) 廉政风险点 风险等级(低、中、高) 防控措施
1 局党组 1.政治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强;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工作系统性、统筹性不够,缺乏调查研究,缺少总结提炼和宣传;                                         2.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指导、督促检查,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亮点成效,营造争先进位的浓厚围; 
3.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                3.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强化班子内部监督; 
4.“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4.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主动汇报并及时邀请纪检组参与;
5.“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                          5.按照机关“三级五岗”履职责任清单要求,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群团建设等方面,分层分类列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三个清单”,多措并举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6.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力;                                                     6.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年至少 1 次研究和解决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把党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7.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不实;                         7.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定期报告机制,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8.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到位;                           8.利用党组中心组、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各级反腐倡廉会议、文件精神,利用各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
9.对合理的信访投诉互相推诿,久拖不办。 9.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工作与党建挂钩,探索完善“党建+信访”工作机制,聚焦“一改两为五做到”,切实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按程序核实处理或上报,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2 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秘书科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池州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2、完善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督察、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 法治调研督查科 1.有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缺乏创新的勇气;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勇于尝试,敢于创新;
2.自身对工作浅尝辄止带来的风险。 2.强化工作的责任感。
4 立法科 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核中把关不严、审查不到位 严格按照《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进行全面审查,严把草案审查关。
5 合法性审查科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在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加强自我约束,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
6 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1.无正当理由有案不立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1.加强党性和廉政教育,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2.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超期办案;
               2.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3.在行政复议活动中违反回避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3.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纪律约束、强化内部监督。
7 行政执法与复议监督科 1.考试报名通知不到位,急需领取证件人员未报名考试的(低);

1.认真学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强化审核把关能力;
2.考试报名材料审核不严格,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通过考试领取执法证的(中);

2.强化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规定;
3.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中);

3.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指导;
4.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审核不细致(中)。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8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不注重深入学习和调查研究,本身对工作不求甚解带来的风险 ;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因循守旧,创新意识不强带来的风险;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效率。
3.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 3.利用“两微一端”媒体平台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9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人民调解卷宗审核不够严格;                     1.认真学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案件回访,落实人民调解卷宗电话审核,规范审核过程;
2.安置帮教材料衔接不及时。 2.严格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政策,督促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做到及时衔接。
10 社区矫正管理局 违规违法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减刑 1.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加强对县区报送的外出申请进行审核,对不合法事由坚决不予审批,对情况的不明的要求查清后再予以审批;
2.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强对县区报送的减刑材料进行审查,积极对接公检法等部门,查明减刑事由是否真实,提请程序是否合法,做到减刑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1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在承诺期限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中)

1.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制度。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按照规定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
2.不规范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的;(高)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不予初审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的。(低)
12 律师工作科 1.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突出问题:

1.开展律师行业“1+N”专项整治,持续整治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及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突出问题;
2.对律师重点人管理不严。 2.开展政治轮训、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3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对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把关不够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强化工作责任感,严格标准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意识,倾心服务考生。
14 科技信息科 1.缺少信息化专业人才,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等统筹、前瞻性不足,存在重复建设风险 ;
            1.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信息化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2.基层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总体不高;
 
                2.健全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日常应用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骨干力量。 
3.信息化安全保障不足,缺乏常态化安全保障机制,系统及网络运维存在安全风险点。 3.加强内部管控,推进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全网防火墙、网络设施等设备安全巡查,扫描漏洞、安装补丁,全面加强对重要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堵塞漏洞。
15 人事教育科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严格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等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16 机关党委 1.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1.严格按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2.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按比例、按规定收取,党费收缴情况未公示;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及公示等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够到位。 3.支持督促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通过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以及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7 经济开发区分局 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日常监管、外出请假、变更执行地等环节执法尺度不准。 加强《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18 局办公室 1.未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明确的范围、标准等编制部门预算,按照要求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管理;
                  1.按照预算管理改革安排,认真贯彻执行零基预算,项目设置落实绩效管理,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3.未按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
3.按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
4.违规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超标准接待;
4.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范围;
5.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5.严格依据相关文件发放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