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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池州市司法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208号, 邮编:247000,电话:0566-2811244,传真:281124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及时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市司法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535条,其中“政策法规”24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3条,“人事信息”7条,“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8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12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11条,“部门工作”231条,“池州普法微博”、“池州司法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373条,积极宣传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和普法工作情况。共接收和办理市民热线6件、市长热线10件、在线留言5件,全部做到了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司法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起到实效。明确办公室与局科技信息科分工协作,各业务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并做好技术性保障工作。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成绩、全系统涌现的先进事迹等。利用创办的“池州司法”微信公众号、“池州普法”微博定期推送司法行政工作资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派员参加省司法厅、市政府政务公开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组织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细化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但我们的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深化,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政策宣传和解读的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有时还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推动我市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进一步充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特点的公开平台,加大与民生相关的重要信息的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节目、LED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池州市司法局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