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司法局官网!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池州市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2-16 00:00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字体:[ ]

    2008年以来,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市司法行政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发,成立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上网发布工作,努力做到栏目符合标准,内容符合要求。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局长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抓好工作落实。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形式和方法:一是在已建立的池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基层工作、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以及在线视频、在线问答、局长信箱”等十多个网页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政府信息;二是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为三大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局信息公开办严格按照《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梳理并公开发布;三是根据《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办理流程图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信息内容做到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搭建一个获取政府信息、提供资讯服务的新平台。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发布关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政府信息,以及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上网发布各类信息96条,其中,政策法规25条,规范性文件20条,业务公开9条,各类公告和信息42条。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信息,截至目前,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着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漏什么、添什么的原则,切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探索改进工作方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新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