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储某与汪某夫妇俩来到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丁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因交通事故受伤维权相关事宜。
储某与汪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出院后需卧床休养,同时面临后续赔偿等问题。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事故经过后,指导其收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关键证据材料后,经初步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考虑到两位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尚在康复期行动不便,丁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近日,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预约+上门”服务机制,组织中心负责人、法援律师及丁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赶往老人家中,由律师现场核实收集证据,就两位老人关心的相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诉讼流程进行详细解答。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指导老人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现场完成相关手续。
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既是对“法治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也是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下一步,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以专业力量助力群众依法维权,用法治温度展现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