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更好的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把好“三关”,用好六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
一是把好“审查关”。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申请事项和相关材料的审查,特别是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给最需要的人。
二是把好“监督关”。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化水平,着重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制作的法律文书和卷宗材料归档的规范化监督,确保每份卷宗归档时,都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标准。
三是把好“评价关”。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首先与县法院和县人社局联系,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庭审旁听;其次,就案件承办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征询法援案件的仲裁员和主审法官的意见。再次,安排专人对受援人进行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服务质量是否满意等相关情况。最后,进行卷宗的评查和检查,督促案件承办人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