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府规备字〔2015〕3号
关于《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
省政府:
现将我市2015年2月3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池政办〔2015〕4号)、2015年2月3日公布的《池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池政办〔2015〕5号)、2015年2月15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4号)及上述文件的起草说明一式三份报送备案。
附件:
1.《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
2.《池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
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4.关于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5年2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