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府规备字〔2015〕1号
关于《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
省政府:
现将我市2015年1月1日公布的《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池政〔2015〕2号)、2014年12月25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意见》(池政办〔2014〕47号)、2014年12月30日公布的《池州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池政办〔2014〕48号)、2014年12月31日公布的《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池政办〔2014〕50号)、2015年1月13日公布的《池州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池政办〔2015〕3号)、2015年1月14日公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池政〔2015〕5号)及上述文件的起草说明一式三份报送备案。
附件:
1.《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意见》
3.《池州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
4.《池州市城市规划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5.《池州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6.《关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7.关于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5年1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