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司法局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切实成效,1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
一是降槛扩面,释放惠民红利。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当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同时推动将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损害等领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对军人军属等12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建立动态困难群体数据库, 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纳入数据库。
二是延伸触角,构建全覆盖网络。依托司法所建立15个乡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在检察院、人社局、人武部、妇联等单位建立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建立251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进一步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体平台,同时把法援援助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实现法律援助 “零跑腿”和“一站式”服务。
三是优化服务,推行便民举措。在窗口公开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容缺受理”机制等,针对农民工、军人军属、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推行律师点援制,律师值班制度,畅通“12348”热线咨询,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援助。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维权行动。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对象,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大与劳动监察、法院、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准确掌握农民工讨薪,未成年、老年人维权等情况,及时予以指导和提供服务,实现应援尽援“零缝隙”。
2019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4件,解答法律咨询1315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案件482件,为农民工讨薪56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