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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开展法援民生工程中期督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法援工作科 发布时间:2019-07-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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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25日,池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援民生工程中期督查。督查组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筱虹带队,局公法科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督查采取看业务台帐、查管理系统、对经费凭证、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等县区司法局,东至县洋湖镇、青阳县庙前镇、九华山九华乡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督查。

督查组指出,1-6月份,各县区法援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良好,办案进度超出时序进度15个百分点。经费投入167.56万元,占计划投入总数的64%。结案1131件,取得或挽回经济损失1499.95万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共办理刑事案件438件,占法院已结刑案比119.35%,其中,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9件。社会律师办案比不断提升,共计办理1125件,占已结案件99.3%。

督查组强调,新时期,国家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重要保障。当前,各地在法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法律援助队伍人员不足,信息化应用程度有待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首选率不高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各地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按照“资金保障、项目推进、精细管理”的主线推进法援民生工程实施。要不断深化与财政部门沟通力度,确保财政资金10月底拨付到位,当年投入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12月10日前全部支出,用于案件补贴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经费支出的75%。要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管,认真抓好一案一审,推动法援案件结案归档工作规范化运行。要进一步强化工程宣传力度,着力加大“温暖法援”品牌创建,不断提升受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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