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台县司法局主动适应新时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以“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为工作主线,通过建设法律援助品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等多项举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一是抓平台建设,提升法援服务。着力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积极构建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节点、村(社区) 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辅助的三级工作网络。主动与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总工会、团委、残联、妇联等多家部门单位协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法律援助服务新网络,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 的法律援助服务圈,为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抓特殊群体,彰显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实现案件办理与律师指派无缝对接,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辩护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2件,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民生实事,做到应援尽援。严格按照《池州市法律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实施办法》《池州市关于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督办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查、审批、承办、归档结案与补贴发放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关环节办理时限,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降低案件申请成本、简化申请流程。同时,开辟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办好民生实事。截止8月底共计完成法援案件167件,其中承诺制法援案件20件;累计为群众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358.5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33.16万元。
四是抓法律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常态化推广运用12348安徽法网,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依托全县9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联系点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重点对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途径及所需材料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助力农民工”“助老护老”“关爱残疾人”等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