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府规备字〔2016〕11号
关于《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现将我市2016年5月6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池政办〔2016〕17号)、2016年5月13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池政〔2016〕31号)、2016年5月23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6〕21号)、2016年5月30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池政〔2016〕34号)及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一式两份报送备案。
附件:
1.《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
2.《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4.《池州市人民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5.关于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