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府规备字〔2015〕11号
关于《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
省政府:
现将我市2015年11月20日公布的《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池政秘〔2015〕199号)、2015年11月27日公布的《池州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池政办〔2015〕58号)、2015年12月7日公布的《池州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池政〔2015〕61号)、2015年12月7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62号)、2015年12月7日公布的《池州市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池政办〔2015〕59号)、2015年12月7日公布的《关于开展“创业池州”行动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5〕60号)、2015年12月18日公布的《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池政〔2015〕65号)及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一式三份报送备案。
附件:
1.《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池州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池州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5.《池州市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开展“创业池州”行动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
7.《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8.关于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