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府规备字〔2015〕9号
关于《池州市政府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
省政府:
现将我市2015年9月23日公布的《池州市政府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池政办〔2015〕47号)、2015年9月25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42号)、2015年9月25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池政秘〔2015〕141号)、2015年9月28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5〕51号)、2015年9月29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池政〔2015〕43号)、2015年9月29日公布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池政〔2015〕44号)、2015年10月20日公布的《池州市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池政办〔2015〕53号)及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一式三份报送备案。
附件:
1.《池州市政府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5.《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
6.《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7.《池州市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
8.关于上述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