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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2-00043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28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2-28 15:38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等省直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三优”池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初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统筹谋划。及时调整充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和分管职责,定期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察考核。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项督察,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全面优化机构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对标中央、省机构设置,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13个,组建和调整的机构7个,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关47个,其中党委机构13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机构总数净减少4个、减幅比例7.84%,内设机构总数由改革前408个减少为382个、减幅比例6.37%,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市级权责清单,公布《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明确市级权力事项为3041项。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公布《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19年本)》《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19年本)》。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下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完成市本级84项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县区“证照分离”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第一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推行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定《池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划定行政权力18个“不得”,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覆盖。

(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办事指南编制标准,强化办事指南动态更新,先后开展了三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完善工作,及时上网、上柜、上墙,让群众办事“找得到、看得懂、办得快、可监督”。完成新政务服务大厅改建和5个业务分厅整合,除特殊事项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推进“一张网”建设,政务服务网成功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市县乡村四级修订网上服务事项指南5.8万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企业群众网上申报办理各类事项80万件;市县两级设立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10个,试点办理37个服务事项,完成异地业务12笔。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实施“全程网办”和“办好一件事”专项行动,完成80%个人事项“全程网办”和50个以上“办好一件事”套餐。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经费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并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发展仲裁事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仲裁入驻公法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体平台三大平台,推进仲裁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全年受案1044件、同比增长10.95%,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分别达93.95%、98.27%、95.8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体化建设,有效运行“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公共法律服务“淘宝”店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公共法律服务乡镇工作站56个、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室454个,村(居)法律顾问调解纠纷1515件、办理法援案件641件、解答法律咨询7488人次,基本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联通互动、覆盖城乡、一体化服务。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认真开展立法立项论证,大力推行“开门立法”,广泛调研、座谈、论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建议,精心梳理、认真研究、充分采纳。2019年,分别开展了《池州市古建筑保护办法》《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调研、起草、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先后开展对著名商标制度、证明事项、产权保护、生态保护、机构改革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涉及著名商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规范性文件67件、修改9件,取消证明事项4项、保留10项。

(三)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合法行政审查工作,注重运用座谈会、网上征求、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19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审查县区、市直部门报备文件28件,未发生被备案监督机关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等情形。

四、坚持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一)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修改完善了《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八个配套制度。

(二)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池州市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2019年,对50余件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70余件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市政府从高校学者和律师中选聘10名法律顾问,同时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制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建立84人的公职律师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要作用,参与论证和代理政府决策中涉法事务,提出优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180余条,参与重大项目谈判44件。

五、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市本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内执法队伍由18支精简为5支,精简率72%。加大县区执法机构整合力度,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搭建池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执法内容,推动全过程记录。目前,20个市级执法部门形成统一格式文书,配备执法记录仪1285台,执法案件公示4111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部署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工作,对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12个行政执法部门80件执法卷宗开展评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严格实施“八个一律取消”,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1045项。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推进法制监督平台执法人员信息数据迁移工作。2019年,组织全市8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

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19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机构改革、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等专项工作报告20项;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26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155件。邀请市政协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重点民主协商11项,配合市政协开展调研工作12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51件,吸纳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00余条、社情民意9条。

(二)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设,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7.5%,市政府本级已判决行政诉讼案件胜诉100%。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

(三)加强审计、行政监督。围绕政策跟踪、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民生保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六条主线”,加强审计工作。2019年,节约政府性投资和增加财政收入5207万元,及时纠正7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偏差和不到位问题31个,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9个,审计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6件,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4条。制定《池州市人民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管理办法,对重要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四)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网上政民互动,进一步理顺网上信箱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推动部门反应有速度、督办措施有力度、解决问题有深度、回复内容有温度。2019年,市政府网站网上信箱共收到有效来信1456封,已回复1388封,回复率95.33%。举办《在线访谈》栏目,安排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客《在线访谈》,与听众、网民实时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规范“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4000余条,其中政策解读 5184 条、回应关切 2967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05849条,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8607条,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135件,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33场。

  七、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定《池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若干工作制度》《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家咨询工作规则》,积极配合国务院办理裁决案件、省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上级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及意见、建议。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受理前通过宣传、引导、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置1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5件,纠错率25%;省政府受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案件19件,国务院裁决案件1件。

(二)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02个,共有调解员2980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64人;制定《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创新调解方式,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开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品牌创建活动,在全市培育“施世庆调解室”等多家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398 起,成功调处19144起,调处成功率98.7%。

(三)加强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评审工作,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巩固“三无”创建成果。2019年,全市53个乡镇(街道)、661个村(社区),符合“三无”标准的乡镇25个,“三无”率45.28%;符合“三无”标准村(社区)591个,“三无”率89.41%,均超过省定比例。目前,我市青阳县正在申报“三无”县。

(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压紧压实政府主体、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支付“四重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全市未出现大规模集体讨薪行为,未发生一起恶性群体性讨薪事件,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并得到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充分肯定。

八、坚持宣教先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学法制度,全年在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举办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报告会、依法治市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强化公务员法治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校主题班教学,举办全市中青干部、科级公务员和新录用公务员等主题班36期。将干部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公务员晋升中突出考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三)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织东至县政府、青阳县政府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