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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5-00021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11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1 11:36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新闻发布行为,维护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新闻发布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真实的原则,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形象。

二、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

根据全局工作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原则上由局新闻发言人进行,也可由局领导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发布。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司法行政工作重要举措、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果;

(二)司法行政典型工作经验、典型人物事迹;

(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情况;

(四)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五)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气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池州市司法局网站;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五、新闻发布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各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安排,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新闻发布素材。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把握有关重大政策、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宣传导向。

(三)把握导向,引导舆论。每次新闻发布会之前,涉及新闻发布的科室,应该根据发布内容,预先准备好新闻通稿,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必须经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