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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2-00035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报
名称: 关于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废止日期:
关于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1 15:03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府法〔201338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文件报备总体情况。本年度,市司法局共收到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28件。其中,县区政府、管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23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见附件)。

(二)报备制度执行情况。本年度贵池区政府报备9件,石台县政府报备9件,青阳县政府报备2件;东至县政府报备1件;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报备2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1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3

从本年度报备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少数市直部门基本按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备,报备制度相对健全。部分管委会和大多数市政府部门未实现报备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未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报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意识不强,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备案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他市政府部门本年度未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

(二)报送备案不够及时。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本年度报备的28件文件中,报备不及时、打包报备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电子化报备不够规范。一是报备填写不规范。少数县区政府报备时未能正确填写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号、报备机关、制定机关和内容概要等信息。二是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有的规范性文件字体格式不符合文件要求,有的规范性文件以非红头正式文件进行报备等。

(四)文件制定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文件文体适用不规范,文件内容与文体适用不适当;少数文件存在错别字、多字;少数文件内容文字表述不规范、不清晰,个别语句有口语化倾向。

(五)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无法正确分辨规范性文件与普通机关文件的区别,导致备案过程中将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普通机关文件上报,无形中增加了报备机关和审核机关的工作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备案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明确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送备案,确保文件按时报备、规范报备。

(二)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重要依据,政策性、专业性强,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严格遵守制定程序、认真把好审查关卡,严格、客观、精细,确保文稿合法、科学、实用,全面提高文件质量。

(三)全面实现电子化报备工作常态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依托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系统,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化、规范化报备工作,熟悉操作技能,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电子化备案报送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加大考核力度。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未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备案的,将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五)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知识技能集中培训,将上位文件要求的规范化备案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在操作层面上解决备案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附件:2019年度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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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9年度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

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

报备主体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公布时间

报备时间

贵池区政府(9件)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201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秘〔201914

2019530

2019531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贵政办〔201925

201964

20196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934

2019723

2019724

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贵政办〔201935

2019724

201972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937

2019724

201972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贵政办〔201938

2019724

201972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贵政办〔201942

2019729

201973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若干政策的通知

贵政办〔201945

201982

201982

池州市贵池区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贵政〔20198

20191025

20191025

东至县政府(1件)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政办〔201917

2019627

2019628

石台县政府(共9件)

石台县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

石政办〔20196

2019415

2019415

石台县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

石政〔201919

2019718

2019724

石台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奖补办法

石政办〔201916

20191220

20191227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秘〔201950

2019108

20191011

石台县政府(共9件)

石台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

石政办秘〔201917

2019417

2019422

石台县促进硒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石政办〔20199

2019730

201989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石政〔201927

20191018

20191025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石政〔201925

20191014

20191021

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石政办〔201915

20191126

2019123

青阳县政府(共2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政〔20193

2019126

2019131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192

2019122

2019129

九华山管委会(共2件)

 

九华山风景区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

九管办〔20195

201934

2019320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九管办〔20194

201934

20193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1件)

池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池市监发〔2019106

2019610

2019610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1件)

关于印发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池发改办〔2019334

2019819

201982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3件)

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池建市〔201978

2019813

2019826

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池建房〔201980

2019815

2019826

池州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池建保〔2019113

20191214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