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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3-000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企业 / 意见
名称: 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4
废止日期:
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4 08:40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四送一服”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公平公正执法。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意识,防止以罚代法、执法“一刀切”现象出现,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着力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促进其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强化其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使其在涉企执法过程中,既做到严格执法又不失人情味,能较好地在法律与情理中找到平衡点,做到执法行为、语言规范文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

 

 

池州市司法局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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