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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池州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司通〔2012〕36号
成文日期: 2012-07-27 发布日期: 2012-07-27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池州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7 00:00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池州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司法局、普法办,开发区、站前区普法办,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通知》(皖司通〔2012〕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池州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钱 磊   陈艺勤    联系电话:2811883

  联系邮箱:xck2811883@126.com











    池州市司法局         池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池州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池州建设关键性的一年。为确保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池发〔2011〕21号)、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印发<法治池州建设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池发〔2011〕20号)和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顺利实施,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年活动的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更加自觉,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职能作用较好发挥。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发布《池州市开展百部重点法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我市工作实际,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牵头部门和推进机制、考核办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任务要求,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八进’    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八进”每一“进’’的工作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加强每一“进”的硬件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及重要节点的专业法宣传活动。

   (四)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创建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水平。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积极发挥其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示范点或示范基地。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任务责任分解。推进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考评体系。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各级“六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制宣传业务骨干培训。依托地方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办普法栏目,建立各市普法网站。落实《池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池州建设信息工作制度》(池法治办〔2012〕2号),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大重点。

1、要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要认真织实施《池州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

2、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依法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和办事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充分地了解政府运行、更广泛地参与政府管理、更直接地监督政府行为。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这一主题,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努力在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完善法律法规统一适用制度,规范政法干警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拓展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着力打造“阳光工程”。制定并落实执法办案监督巡视制度,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源头倒查整改机制,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4、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纳入政府及工作人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观摩活动,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5、推进执法工作长效管理。围绕知法、守法、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四个关键环节,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建立健全以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培训为重点的教育机制、以阳光执法为重点的预防机制、以社会评议和问责查究为重点的监督机制、以建立执法档案强化执法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奖惩机制,以制度保证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继续坚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力度。要通过现代传媒、《以案释法》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好池州市百部重点法律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 “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及“综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项普法内容的全面落实。

2、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纳入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纳入培训计划。

3、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建立法制教育计划,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数达10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副校长队伍,每学期法制课不少于8课时。重点抓好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建设法制教育基地不少于15个。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确保法制教育基地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注重青少年学法网络化,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4、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送法上门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不断满足广大职工的法律需求。

5、继续做好农民工学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全覆盖、全方位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6、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认真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好“法律进寺庙、进景区”等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我市“法律八进”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努力打造成在全省具有深入影响的特色品牌。要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内容、新途径、新方式,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7、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要注重培育城市法治精神,大力传播正义、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谐、安全等价值要素和人文精神,让全市公民学习法律、信仰法治、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权利。要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普法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建设,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现有场所,实施法治文化实体工程,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要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等资源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市级媒体既要办好现有的法制宣传栏目和节目,还要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教育活动。

8、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的观念,树立抓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观念,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方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普法效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数字出版物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违法后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作品创作汇演、法制摄影图片展、法律故事会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使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更强、实际效果更好。

  (三)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系列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各个层面的法治争创活动,在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部门深化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在全市开展“法治县(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个层面的法治化水平。重点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和《池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及相关创建标准的要求,进一步量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管理工作,建立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探索 “以奖促创”的方式,推动各地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做深、做实,使之成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四、工作步骤

   活动从5月至1 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做好本地的启动部署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 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3、总结检查阶段(1 2月下旬):各地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的参与,形成整体合力。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全面实施。

   (二)创新工作,扎实推进。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活化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特色品牌。建立联系点制度,培养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要积极采取互查、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每月各地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