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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304-00003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五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8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五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6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池州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积极作用, “五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有阵地、有队伍、有效果”“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信访案件、村(社区)干部无违纪”。
    一是加大创建力度。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法宣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发挥组织、宣传、政法、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制定、工作指导、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是加快创建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分批次、分阶段、分重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标准对本地区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一月一部署”。积极运用法格小助手,量化分解创建任务,简化申报程序和台账资料。
三是提高创建准度。编写《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南》,指导村(社区)把握民主法治示范村“三个准”。对准标准,组织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认真学习《指南》,以点带面、循序渐进,规范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找准问题,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分析问题短板,找准问题寻突破。用准措施,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短板,进一步明确具体思路和对策措施,实施“一村一策”,推行 “个性化”创建模式。
四是培植品牌亮度。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纳入各县(区)和乡镇(街道)以及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成功创建包公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做法,根据村(社区)自然人文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特色,一居一品牌”工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亮点巡展”“村支书眼中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
五是拓展宣传广度。把宣传引导贯穿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协调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典型报道,深入宣传创建工作意义、内容和要求等。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营造电视有新闻、报刊有文章、网络有消息、电台有声音浓厚氛围。
    目前,池州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5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做到“三有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