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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司党组〔2022〕31号
关于钱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任职资格审核,局党组研究决定:
钱磊同志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娟芳同志任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池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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