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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5日
二、征求意见范围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工委,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池各单位党委(党组)。
三、意见反馈及采用
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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