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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203-00041 组配分类: 依法行政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9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29 16:32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池州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奋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上的“池州答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市县乡三级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两单一图”。全面推行“五十七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由60类压减至10类,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从194项压减到137项。全市22家市直单位145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累计办理各类告知承诺制事项1.5万余件。  全面加强法治监管水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20个专项提升行动。创新“1+N”监管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35个执法单位均建立“一单二库”。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清查,明确122条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和203条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时限由10.3个工作日压缩至3.2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落实不见面审批,逾5.5万个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与上海市长宁区、江西景德镇市、抚州市等地实现高频事项点对点“跨省通办”,实现长三角地区120项服务“一网通办”和30类电子证照互认应用,132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二)致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1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和管理条例》,完成《池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调研论证。开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立法实施后评估。在全省率先建立市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先后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梳理规范性文件800余件,废止170余件,修改12件,保留500余件。加强行政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33件,报备率100%。

(三)优化决策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制定公布市政府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加强各类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率达100%。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225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66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42件,参与起草、修改或审查规范性文件53件。建立企业、市民、专家、媒体等有关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69个议题,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得到完善。

(四)聚焦公平正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公布全市第二批行政裁决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泛开展“三项制度”提质增效活动,在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方式,实施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化管理。在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完善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应用,组织767人参加执法资格考核,验审执法资格证4412人。扎实推进长江禁渔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87起,司法移送13起。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散乱污”企业32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市599家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实现全程可追溯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五)严格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组织全市76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宪法宣誓。聘任487名法治副校长。建成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1个,石台县法治文化长廊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44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2124名,“法治带头人”1045名。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与浙江省台州市签订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联盟合作协议,开通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一件事”联办业务,首创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办件3640件,全省率先实行道交案件调解不收费,仲裁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快速结案率达100%。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41件、公证事项 9318件、司法鉴定事项2023件。实现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健全非诉争议化解机制,持续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升级版,完善207个“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07件,调解成功率98.5%。东至县昭潭镇龙潭村和石台县矶滩乡塔坑村“百姓评理说事点”被《中安在线》专题推介。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2021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16项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9件。开展民主协商11项,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91件。办理检察建议23件,提出审计建议62条。围绕“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43场、在线访谈12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多元监督。在全省率先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成立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全年受理市本级复议案件61件,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5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提醒清单3份,行政约谈县区负责同志3人次。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制定《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建立“庭前提醒+庭后通报+个案约谈”机制。邀请省高院行政庭专家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专题培训。2021年5月份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七)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制定《池州市法治建设规划(2020-2025年)》《池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池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解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0项重点任务,提出147条具体举措。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召开法治建设有关会议14次。开展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1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报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省首家制定《池州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市政府党组学法计划,创新高质量发展局长讲堂“一月一案”制度讲堂学法3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市委、市政府先后35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举办《长江保护法》等专题讲座2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覆盖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预期进展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够均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拓展,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分析,一是少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将以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统筹推进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保驾护航。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对标沪苏浙、深圳等先进地区,推出不少于2项全省乃至全国创新意义的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制规。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是完善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中的职能作用。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探索开展多部门多领域联动执法监督

五是深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