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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池州市司法局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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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玉兵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有力抓手。要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意义,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举措。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为什么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党纪,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学出忠诚、学出担当。二要明确学什么,进一步把准内容。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三要明确怎么学,进一步确保实效。一是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局机关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要对所辖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二是抓好融合,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加快推进池州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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