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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四导向”推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保质保量”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法援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1-07-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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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池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四导向”鼓励激励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倡导主动办。充分发挥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公益价值,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4件法律援助案件。同时,鼓励青年律师担当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投身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二是引导多办案。认真落实民生工程年度目标办案任务,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争取多办案并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关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重点领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主动提示和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委托人申请法律援助,变“等案上门”为“主动服务”,确保实现“应援尽援”。

      三是指导办优案。规范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南、卷宗档案,制定案件评估标准,落实到办案全流程、各环节,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倡导各律师事务所、县区司法局负责人要对本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服务效果关,提升案件同行评估质量。

      四是督导考核办。建立承办援助案件情况考核评价机制。依据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限情况、办案工作情况、受援人反馈意见、法律援助中心意见进行考评。每件法律援助案件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法律援助机构将凭其办理案件所得的考评领取办案补贴、参与评优评先等。考评结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资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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