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8周岁的孩子,在校期间意外磕断一个恒牙,教室没有老师,在外也没找到。过了18分钟班主任得知后,校方没有主动送医,而是电话联系父母到校接孩子去医院,浪费了治疗“黄金时间”且期间没有对牙齿进行保护。父母送医后,医生表示牙齿没有保护好(泡在牛奶或者水里等等),无法医治,只有等18岁后种植牙。目前只产生了检查费,没有治疗费;至于成年后种植牙的费用医院无法出具。针对上述情况,想咨询下,校方有没有责任(或者几成责任);有责任如何索赔(无法出具具体费用的情况下)。谢谢。
回复时间:2025-09-17 09:57回复单位:市司法局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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