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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7-00018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行政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30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行政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30 09:59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司法行政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突出理论学习。始终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0年上半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2次,编印《池州市司法局中心组学习汇编》4期,发放100本;二是强化党性教育。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法各项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确保做到受警醒、明法纪。此外,选调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一名科级干部到党校参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把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规范人员管理。通过就业见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制定印发《池州市司法局编外使用人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编外使用人员管理,保障编外使用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人事纪律,提高行政效率。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4月份,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听取有关县区及市直部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面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制定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8个方面5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2月,向省政府和市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制定了《关于做好报送和公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函》,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及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3月,制定关于转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4月,制定《池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细化出3各方面47项具体任务;5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任务在我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动员发动,转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市级任务分解表》,对应100项三级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统筹。

(三)扎实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确保“七五”普法全面扎实推进。年初,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重点普法目录》,明确年度重点宣传的50部法律法规,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中共池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送审稿)》《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送审稿)》,高标准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准备工作;二是聚焦精准普法,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坚持抓“关键少数”,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并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上半年,县区以上党委(政府)组织法治讲座12次,参与人数550人次;市直单位组织法治讲座84次,参与人数3614次;全市各地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培训221次,培训6987人次;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市直各相关部门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3.8”、“3.15”、“4.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开展200余场次。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累计发布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信息1030篇,疫情防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20篇,利用头条、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视频62条,累计浏览量67余万人次;四是突出地域特色,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繁荣。全市682个村(居)均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书屋等,建成法治公园(广场、长廊)93个,创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1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5月18日,市法治文化基地庙前新农书画社组织开展了法治书法、农民画公益培训,鼓励民间艺人创作、编排各类普法文艺作品,深入参与到法治宣传工作中,目前已完成重点普法目录内20幅法治农民画和10幅宣传社区矫正法农民画。

(四)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立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库。2017年3月,我市制定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推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在队伍建设层面上,组建了立法专家咨询员队伍,聘请18位法学专家、教授、律师作为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员。今年7月,召开了《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效果显著。二是推动落实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统筹加强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同时,我市加快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是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可以确保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府法〔2013〕38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资料的通知》要求,目前,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了《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池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3件文件,并顺利通过备案审查。同时,加强各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督促指导,2月7日和2月10日,分别及时印发了《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池府法领办〔2020〕1号)和《池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资料的通知》(池司通〔2020〕5号),完成了各县区报送的《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审计监督办法(修订)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其中针对各县区报备不及时、报送的主体、内容、程序的问题,及时联系报送单位反馈纠正后重新核查,无误后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五)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通知》,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制定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为涉企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咒”,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法制监督平台应用。充分利用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做好发展改革、林业、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系统的执法证换证等工作,同时利用法制监督平台做好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网上报名的审核、上报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保障;四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年初,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基本情况调研并形成报告,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出台《行政复议若干制度(试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家咨询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接待、受理、审理、听证、决定等流程。

(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七)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安徽法网、政务服务网和省“12348”公法热线等服务平台,多点开设“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淘宝店铺”,着力推广“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引导困难群众通过热线、网络及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渠道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1-6月份,全市共计受理安徽法网预约法律援助、公证事项302件。深入组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6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计受理各类案件1431件,其中,刑事642件,民事967件,行政1件,占全年法援民生工程办案任务的56%。办结1092件,结案率76%,归档1054件,归档率97%,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134.69万元,其中农民工讨薪455.23万元。解答咨询3621人次;二是扎实做好律师工作。规范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程序,上半年,律师共调解案件46件、办理刑事案件553件,律师调解案件46件,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2件,督促外地律所补办报备案件8件;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建设 5月,召开池州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动员会。全市57个司法所按照省厅、市局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学习《司法所条例》,按照规范化要求落实硬件设施和功能室建设,按照省厅统一制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样式,推进所务公开,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四是积极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升级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市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592起,成功化解6489起,复杂疑难纠纷451起,调解成功率为98.4%。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对人民陪审员到期换届,印发《池州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做好2020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全市选任人民监督员25名。六是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通过深入学习制度,掌握规范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做到与上级步调一致、标准统一,严把资格审核关,认真核验每一个考生的申请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核验63名考生的资格,均做到了材料完整、资格齐备、程序合规。

(八)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负责人开展应用培训。建立应急值班备勤制度,落实专人专岗。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应用督导,市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实地调研各县区局和有关基层单位,通过实地督查、联网联调、座谈交流,全面推动管理指挥平台应用上下一体、步调一致。二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推进各类基础数据采集及平台应用推广,确保完成依法治省网上办公平台、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一期)和基层工作信息化平台前期部署准备工作。三是推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司法行政分平台应用。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日报告制度,推动司法行政分平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后台对接,配合开展线上业务应用调试及升级切换工作,积极落实培训有关事项。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着眼法治精神引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召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调度会议,全面督促各地各单位加紧创建步伐、提高创建质量、深化创建成效,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完成。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提前着手培育典型。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传播平台,推出更多、更生动的服务产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二)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交市政府办印发并抓好组织实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责任意识,抢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案时序进度。结合“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和“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活动,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创建,紧抓重要节点契机,积极组织针对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及低收入群体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美誉度。加快律师三项制度改革步伐。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刑事案件辩护质量监管。找准工作突破口,认真落实与仲裁委、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律师调解实施意见,提升律师调解等试点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搭建涉外法律合作交流平台,培养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着眼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品牌人民调解室和特色人民调解室作用。联合法院召开诉调对接联系,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平民怨民诉,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深化医调、访调对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健全共享机制,提升访调对接实效。

(四)着眼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