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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发挥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牢牢抓住此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机遇,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盘棋”格局,奋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一是高定位形成创建合力。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原则,4月积极组织召开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必成意识,密切协调配合,主动争取指导,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是实举措确保创建质量。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8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和100项三级指标”,逐一细化量化事项,明确责任单位,严格对标对表梳理工作亮点,确定创建主题。对确定的创建主题,明举措,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材料不漏项、不偏差、不凌乱,分秒必争地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力求全方位展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貌和成效。
三是大力度增强创建实效。在创建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强化调度及时发现工作中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边创建边修正,边整改边提高,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救济、行政监督等各个领域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的运转再一次全面提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认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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