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池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委会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行政相关业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司法局无下属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各项职责。全面打好“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战。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地方立法计划,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促进社会稳定。
(五)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
(六)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发展根基。加强司法所建设,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30.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0.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683.33万元,占8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占8.09%;卫生健康支出20.93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59.04万元,占7.11%。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5万元,比2019年预
算拨款增加212.01万元,增加34.28%,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配套经费纳入预算;二是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的配套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83.33万元,占8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占8.09%;卫生健康支出20.93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59.04万元,占7.1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683.3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4.05万元,增加34.18%。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配套经费纳入预算;二是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的配套经费。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16.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0.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机关服务”预算4.8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展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37.6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支出;“普法宣传”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支出;“法律援助”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考试工作支出;“社区矫正”预算15.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支出;“法制建设”预算37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调研督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支出。“事业运行”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67.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34万元,增加29.58%。增加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20.9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78万元,增长29.6%。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医疗保险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59.0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84万元,增长43.3%。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住房保障支出纳入预算。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5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14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基本建设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网络运维费。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30.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8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0.5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212.01万元,增加34.28%,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配套经费纳入预算;二是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的配套经费。
七、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830.5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212.01万元,增加34.28%,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原政府法制办人员配套经费纳入预算;二是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的配套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69.5万元,占80.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1万元,占19.39%,主要用于司法改革发展等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没有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司法局有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