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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 区) 财政局、司法局:
按照《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池财综【2018】453 号) 文件精神, 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部门编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附买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编制了《池州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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