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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905-061 组配分类: 依法行政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质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22 发布日期: 2019-05-22
废止日期: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质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00:00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进一步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扎实做好法治工商质监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三区发展和三优池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围绕法治工商质监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我局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要点,积极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1.切实加强法治工商质监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法治工商质监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确保法治工商质监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完成。二是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法治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对我市法治工商质监建设的基本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把法治工商质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工商质监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努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工作实际,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纳入年度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中,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各类综合和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程,逐步提高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二是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党组中心组会议开展学法活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全年中心组学法6次,内容包括宪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保密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三是完善并落实拟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3.定期开展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考核。积极探索和建立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作为内容之一,并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把个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要素之一,强化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4.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池州市工商质监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池州市工商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池州市工商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积极完善以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制定出台《池州市工商质监局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定性处罚时,组织由局领导和办案机构、法制机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集体研究并制作案件集体研究记录存档于案卷,有效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二是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本系统法律专业的业务骨干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5.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进行初步清理,法规部门予以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确定清理结果后通过外网向社会进行公布。通过层层把关,确保清理工作不遗漏、不偏差,有效提高清理质量。清理后,市局规范性文件保留3份、废止或失效8份。

(二)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实效

1.强力推动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户7840户、批发市场136个、集贸市场317个、仓储地733个次,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类型案件176件,办结152件,案值226.73万元,罚没金额63.13万元。其中,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件,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110件,查处不合格和伪劣产(商)品案件64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案值182万元。扎实推进 “皖剑—2018”打击传销攻坚行动,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聚集式传销和以“微商”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共检查基层社区212个,发布警示1256条,池州市连续2年成功创建省无传销城市。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为重点,开展消费品专项整治;以农村电商、企业经营网站、在线旅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等为重点整治目标,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92户(次),实地检查电商经营户247户(次),依法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投诉45起,立案调查网络交易案件19件,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虚假违法招生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整治,监测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告37万条次,监测检查互联网站1400家次,监测检查网上广告1.1万条次;继续深化电信、银行、旅游、有线电视类等公用事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下达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告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纠正涉嫌违规格式条款9条;组织开展 “红盾护农”专项整治,检查农资经营户200余户次,抽检农资120组;开展以生态环保、河湖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的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检查经营户9756户次,补办营业执照1356户,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31次,向“查无”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抄告无证经营1385户。

2.有效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产(商)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相继开展了水泥、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纤维制品、商品煤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产(商)品质量抽查,市本级抽查生产领域企业170家,抽样195批次,合格率97.4%;抽查流通领域企业51家,抽样92批次,合格率79.3%;对一次性竹筷、室内加热器开展风险监测。制定了市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特种设备“铸安”行动扎实开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压实责任,简政放权,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社会共治,有效保证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等,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60起;组织电梯维保、检验、安装专项监督抽查,发现并整改隐患电梯48台;认真汲取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危险化学品包装用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急演练22次,全市10491台(套)各类特种设备、29万余只各类气瓶、182千米压力管道运行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3.全面形成消费维权新格局。巩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推进12315电话座席向县延伸;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认定84家企业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市、县两级顺利完成了消协向消保委转换,以“3.15”活动为载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举办大型咨询活动,有力提升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针对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的家用小电器、通讯产品、儿童用品、老年人用品、服装鞋帽、建筑装修材制等商品,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专卖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震慑了违法经营者,较好地维护消费者者合法权益。开展“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印制了5000份《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深入石台、东至、贵池等县、区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活动;针对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屡遭消费权益受损的状况,开展了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老年人消费调查、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等系列活动,呼吁全社会关注老年人消费问题,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投诉处理力度,2018年全市12315、12365热线共受理3828件,其中投诉1330件,举报173件,咨询2306件,其他19件。受理率为:100%,办结率达到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清理“僵尸企业”。 与税务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对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且未申报纳税的企业,通过发布公告、电话联系、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的,列入清理对象。共清理35户,依法定程序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开展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下发了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文件,明确了整治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及时转发了省工商局有关文件,推动建立了“查无”工作常态化监管“三项制度”。 出动执法人员1933人次,检查经营户10160户次,补办营业执照1232户,立案查处案件20件,取缔无照经营39户,罚款10.55万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21次,向“查无”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抄告无证经营2121户。三是查处骗取企业注册登记案件。随着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一些当事人利用“书式审查”的优惠政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冒用他人身份证、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私刻其他企业印章等违法手段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部门营业执照。全年查处2起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

(三)围绕放管服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和质量

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政策与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服务富美漳州建设。

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化经营场所登记、简易注销改革,着力拓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渠道,在注册登记窗口设立了“网上登记自助服务区”,实行窗口与网上双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与银行等有关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将网上申报代办点向各类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居民社区服务网点延伸。先后与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徽行、九华农商行等六家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市设立代办点41个,授权委托银行网点代办企业注册登记,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更深层次上提升登记效能。截止10月份,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设立或变更登记达844件。根据安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市经开区有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切实打通企业办事环节。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对84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20项、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31项、强化准入监管的31项,着力破解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今年1-11月份全市新登记企业4208户,同比增长9.33%,其中私营企业3861户,同比增长8.43 %;2018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911户,同比增长11.4%。1-11月份全市企业净增长3227户,其中私营企业净增2641户。截止2018年11月,全市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24153户,同比增长15.4 %,其中:内资企业23987户(含私营企业:20744户),私营企业同比增长 13.1%,外资企业166户,全市登记在册个体户总数88743,从业人员达194520人。

(四)有序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

及时制定《池州市工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方案》。确定全市在巩固质量提升“五大示范”成果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明确市本级抓好至少1个重点产业园区、2个重点产品和服务、2个重点行业质量水平的提升;各县区抓好至少1个重点产品、1个服务项目的质量提升;推动50家以上重点企业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结合第二个“中国品牌日”,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品牌引领”的活动主题,举办了池州市第一期质量提升公开课,邀请质量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模式宣传和推广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抽调专门力量重点对地理标志产品运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建立了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按季度编写了《池州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主体增长迅速和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保持商标注册持续增长;积极推动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明坤及图”商标、安徽省瀚青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瀚青生态及图”等2件商标申报驰名商标。截至10月底,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1336件,分别同比增长26.6%。2018年,先后组织了7家企业申报安徽名牌,2个组织和2个个人申报第四届省政府质量奖,推荐2家企业申报“2018年度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

(五)建立市场监管新机制

制定印发了《池州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调整公布了《池州市工商质监局2018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1批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25批次,抽查企业2114户次。先后与市金融办联合开展了对155户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抽查、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了高危食品企业“双随机”抽查;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对861户企业组织开展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五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全部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19户企业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9户企业被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了“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池州市公积金数据库”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互通。截至目前,共推送归集各类涉企信息近18.74万条,其中行政许可123227条、行政处罚2761条、“双随机”抽查结果2094、“双告知”59175条、其它135条。

(六)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执法监督力度和成效

今年来,我局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接受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规范执法。

1.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有规必用,参照制定了《池州市工商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处罚结果等予以细化和量化,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通过开展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评选活动,加强说理式文书示范和审查工作,提高说理式文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文书的使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3.认真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管理。针对体制调整的现实情况,认真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按照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质监局的要求,分别对原工商、质监的行政执法证进行统计、清理,建立台账;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按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的部署重新申领。目前,市局机关含3个直属机构共有执法证人员80人。同时,对县区市场监管局新考录和军转人员42人,按要求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专业法考试,目前专业法考试和公共法机考均已完成通过率100%。

4.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修订实施所引起的执法依据调整,按照精简的原则对市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对市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了整合,市局行政权力由之前的394项精简调整为407项,有效地实行了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二是做好前置审批清理校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调整了企业核准登记的前置审批执行目录,及时做好报备工作。三是按照减证便民的要求,清理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359项。四是按照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均达到了3级以上,网办深度4级达到了54%,16项公共服务事项达到了一日办结,录入平台的132项行政服务事项已经全部审核在用。

5.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工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从立销案登记台账中随机抽取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产品质量、广告违法、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五大类案件。召集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执法办案机构负责人及基层执法办案代表,集中一天半的时间进行交叉互评,互相点评,集中反馈,并将最终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

6.加强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一线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行政执法重大疑难问题研讨活动,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共识或者倾向性意见,为执法决策、具体案件办理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基层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提升基层法制工作水平。

7.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局成立两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及时通报、警钟长鸣;对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致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有关领导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没有发现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况。

8.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经常性就执法办案方面的问题与其沟通。对执法办案中发现定性、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及时请法律顾问和两级法院参与案情研判,确保依法开展执法办案。对市、县两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与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分析案情,积极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规范应诉机制,定期召开业务骨干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针对复议诉讼案件反映出来的重点领域、复杂类型以及频繁发生的行政争议现象,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立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发挥法规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积极指导协助承办机构做好应对工作,及时提交答辩及证据,从权源、事实、程序、依据等方面做好庭审准备,依据对方诉求关键点和可能提出的证据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诉质量。三是提升应诉能力。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每年首件应诉案件由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其余案件由分管局长出庭应诉。法规部门承担组织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各派一人出庭参加应诉。采取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案件研讨会、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多种措施,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和实践。全年受理行政处罚听证6起,及时依法举办案件听证会6起,采信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2件,作出变更行政处罚意见2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被上级机关撤销,也未出现诉讼案件。

9.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手段,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集中宣传法治工商质监建设工作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展示池州工商质监良好风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治工商质监建设扎实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执法监督工作措施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不足。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