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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802-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8 08:06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0.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接待费

8.7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大接待管控。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为车改后保留车辆定额支出安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为车改后保留车辆定额支出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