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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0.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
8.7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大接待管控。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为车改后保留车辆定额支出安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为车改后保留车辆定额支出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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