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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此项经费为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8.95万元,2017年同比去年减少1.68%。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2万元,为车改后保留执法执勤车辆定额支出安排,2017年同比去年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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