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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池州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有行政编制36人,内设科室处10个,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我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法学专业社团工作。
3、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7、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8、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9、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10、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4万元,占93.8%;其他收入22.55万元,占5.2%。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44万元,占91.5%;项目支出35万元,占8.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28.46万元,主要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35.9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5.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8.4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8.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5.6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5.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 2013年度决算323.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5.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基层司法业务6万元,普法宣传2万元,律师公证管理2万元,法律援助2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78万元。
附件:1.池州市司法局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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