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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902-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2-13 发布日期: 2019-02-13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3 09:03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池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涉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九)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司法局无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池州市司法局

行政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工作任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完善法律服务为抓手,固本强基、创新争优,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改革。做好司法行政部门重组工作,推动各项职能再塑再造。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二)夯基础。建好建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所两阵地,推动职能下沉、人员力量下沉、经费装备保障下沉。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三)强队伍。适应重组后职责定位变化,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机构、人员管理,从严治党,正风肃纪,打造“三化四铁五硬”司法行政队伍。

(四)促发展。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能力水平,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方面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8.4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8.4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8.4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509.28万元,占8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6万元,占8.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5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占6.67%。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8.49万元,比2018年预

算拨款增加78.37万元,增加14.5%,增加原因一是将政法工作津贴列入预算;二是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09.28万元,占8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6万元,占8.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5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509.2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4.39万元,增加11.96%。增加原因一是将政法工作津贴列入预算;二是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03.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0.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机关服务”预算7.4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展和职工教育培训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21.95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支出;“普法宣传”预算25.4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支出;“法律援助”预算29.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支出;“司法统一考试”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考试工作支出;“社区矫正”预算15.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支出;“其他司法支出”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51.8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42万元,增加31.49%。增加原因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16.1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33万元,增长25.98%。主要是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1.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23万元,增长24.96%。主要是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0.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人员公用支出、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基本建设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网络运维费。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18.4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61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49万元,占100%。

七、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618.49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

加78.37万元,增加14.5%,增加原因一是将政法工作津贴列入预算;二是因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0.48万元,占84.1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8.01万元,占15.85%,主要用于司法改革发展等支出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没有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司法局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