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A01001060200201905001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2-31 | 发布日期: | 2018-12-31 |
废止日期: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具体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担当、讲效能、讲廉洁,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加强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为先导,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在全市营造尊崇、学习、实施宪法浓厚氛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司法行政案例编写、宣传,7篇案例被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案例库采用。全市共开展宣传讲座60场,法治文艺演出18场,发放宣传资料7.9万份,发布普法宣传微信微博2000余条。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市72个成员单位普法责任进行细化。精选39部法律法规,形成《池州市2018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全面检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得到省第七督导组充分肯定。
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市委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今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全市各中小学校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法治书画大赛等活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实践活动。
四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创建。积极开展法治人物评选、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骑行、送戏下乡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评选出池州市首届“十佳法治宣传员”。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文化基地17个,9家单位法治工作获省级以上表彰。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调解衔接互动。在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同时,聚焦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构建仲调、医调、道调、物调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1894件,调解成功率99%。仲调377件、医调52件、道调165件、物调206件,司法确认61件。
二是推进矫治质效提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开展日常监管督察。开展防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及情感纠纷专项活动,做到“二进五见四调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监接受警示教育,强化服刑意识。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76人,手机、电子腕带监管定位675人,重新违法犯罪2人,占比0.23%,无脱管漏管,未发生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管理,落实3名重点对象必接必送;核查预释放人员信息152条,成功率、回执率均100%。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申请预约474人次,成功探视352次。开展“黄丝带帮教”、“大墙内”帮教、走访帮教等活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69户,发放救济金2000元。在册帮教对象1275人,安置率98%,帮教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
(三)以高质量发展为动力,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突出“访调对接”试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出台《池州市关于加强访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场地、人员、经费、制度落实。新选聘4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新增26名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健全信息研判预警机制,发布预警通报10期。6月试点以来,排查信访纠纷19次14件;配合信访部门受理16件,成功调处10件。
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法律服务室名称、标牌、场所指引和服务厅外观标识,按照“3+X”模式进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综合接待等基本职能。建成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5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化,依托“12348安徽法网”“池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池州司法微信”等,拓展网上预约办事、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等功能;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12348”电话咨询专席,开展远程咨询和远程普法。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改革。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推动案件管理规范化,工作数据精细化,质量监督系统化,案件办理效能化管理机制。组织修订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将案件补贴标准平均提升至每案1400元。完善法援值班律师机制,值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诚信服务记录。加强刑事法援工作衔接,规范刑事法援工作办案流程。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7个方面改革。推进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成立律师参与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全市律师惩戒委员会,完善维权与投诉查处中心。统筹推进公证改革发展建设。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企业化财务管理三项政策。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明确10项改革举措。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公证机构统一将池州市辖区作为一个执业区域。深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双严”工作,合理规划和配置司法鉴定资源。平稳顺利完成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办案6598件、法援案件2639件,公证案件10921件,司法鉴定888件,参加法考382人。
四是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做好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更新监管对象及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市司法局“只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直接面对群众的29大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4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零上门”,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精简后取消申请材料84项,占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申请材料的50.6%。
(四)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指引,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围绕工业强市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围绕“四最”营商,“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立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团,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565件,参与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194项,参加重大合同起草、谈判96件。引导全市6家具有破产管理资质律所担任30个破产企业管理人,成功帮助2家破产企业复盘。
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法治脱贫攻坚战。调整充实局扶贫领导小组,制定扶贫计划、方案,印发法律服务助力扶贫活动方案。落实21名同志结对帮扶,选派2名驻村干部。配齐配强经济薄弱村法律顾问,帮助修订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组建法律服务微信、QQ交流群,解答咨询8000余人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社区服务清单。今年以来深入基层开展帮扶活动20余场次,落实帮扶资金10万余元。
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打好法治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专项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将环保法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2016-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编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固废法、环保法纳入学法目录。加强环保法治宣传,发布信息5000余条。加大环保纠纷调处力度,累计调处186件。加强环保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
四是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局党组4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并纳入全市法治工作重要目标任务。加强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特殊人群涉黑涉恶情况摸底排查,对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训诫,对6名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实施二级包保,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刑释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做好扫黑除恶法律服务保障,成立律师辩护代理指导委员会,两次组织开展全市律师扫黑除恶专项培训,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参与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
(五)以着眼长远发展为遵循,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根基
一是着力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48个司法所整改升级,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案件监督、检查。推进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开展“市级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动态管理。
二是着力强化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加强信息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落实档案工作责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创文、创卫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按时高效办结政协四届一次会议6件提案。
三是着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贵池、石台、青阳完成县区级指挥中心建设,并与社区矫正监控中心整合。全面启动全系统司法专网地址改造和管理平台部署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司法部视频点名系统及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工作。推进“12348安徽法网”应用,全面完成个性化法律服务店铺制作和产品发布。
(六)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全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单位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碰头会会议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等学习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6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次,汇编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文件制度9期225本。加强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建设。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思想政治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两学一做”“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宽松软”专项治理,编制党建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征订党建学习书籍,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全省率先设立市律师行业党委,14家律师事务所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约谈”三项制度,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对标整改。汇编《池州市司法局廉洁从政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廉政纪律、制度教育。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司法行政权力、责任和服务清单,健全权力运行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调整梳理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36个,制订防控措施60条。
四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高校见习、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公文写作及信息业务等培训班,培训人数60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加强党性教育。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同党政所盼、群众所需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基础力量薄弱。基础工作、物质保障、力量配备、工作条件等不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整体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年轻化程度不高,司法系统普遍人少事多,队伍整体数量、业务素质发展不足,地域发展不均衡与充分有效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还有差距。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积极主动性有待加强,参与方式方法需要更加灵活;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效能缺乏有效监督手段。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服务效能、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量化。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保障还不够充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不足,法治宣传人员变动频繁。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学法自觉性还有待提高。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亟待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牵头部门协调难、落实部门力度弱现象,工作沟通、信息交流、资源整合、服务对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与公检法部门间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标准化执法水平有待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考核方式、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奏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号角。2019年,池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围绕司法行政改革主线,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固本强基、创新争优,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多点开花,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质量,打响品牌,在深化法律服务全覆盖上下功夫
1.加强律师工作管理
(1)完善池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机制,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推行律所党建双管合一制度,实现党建工作对所务工作的引领和推动。
(2)认真落实《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强化律师执业的准入、退出管理。依法做好投诉查处工作,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的工作衔接,健全律师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
(3)规范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定出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推进政府购买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力度。
(4)联合市工商联组建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团,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体检活动。
(5)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模式,加强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工具应用。
2.推进公证质量建设
(1)继续推进全市公证机构改革,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企业化财务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等政策,推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优化工作。
(2)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抓好公证质量和行业窗口形象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及拓展业务能力,确保公证机构持续、有序发展。
(4)积极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
3.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1)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程建设要求,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申请范围。
(2)坚持清单管理,围绕办案率、结案率、经费使用率、补贴发放率四项核心考核指标,推动各地全面、精准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
(3)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配合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作站人员力量,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形成广覆盖、多途径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4)加强对青阳县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指导,重点关注与人民法院的衔接、经费保障、律师资源调配等情况,及时帮助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5)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办案、结案、归档、发放补贴等制度。深化法援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管,将案件管理重心从目标向过程转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法援工作档案规范化工作,切实做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符合标准。
(二)高点定位,精心布局,在普法创新上下功夫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市法宣办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的职能,依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学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大力推进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工作。继续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村两委”班子学法用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农村基层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督促指导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学法教育活动。
3.提升自信,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推动法治文化“四入”行动。积极协调文广新局等部门,组织文艺创作团体、单位,结合池州地方艺术形式,如,傩戏、青阳腔、龙船调、罗城民歌等地域艺术形式,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活跃法治文化演出市场,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法治漫画视频微电影等评比竞赛活动。
4.继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成员单位按时发布年度执法普法目录,明确工作职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日常调研督查工作,不断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继续开展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5.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法治创建先进示范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工作。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省级“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第九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市级“法律八进”示范点申报创建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好本县区各类法治创建工作。
(三)规范制度,整合资源,在特殊人群监管成效上下功夫。
1.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工作衔接,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强化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功能,指导基层司法所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加大对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完善社区矫正严管类对象监控措施,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3.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内帮教率达到98%,安置率95%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四)加强规范,提升素质,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积极做好省司法厅验收准备。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开展执业情况督查,完成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考核,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3.抓好《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4. 加强调解队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继续组织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
5. 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和分析研判机制建设,突出实时动态、重大个案、阶段性和区域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预测预警、服务决策整体水平。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五)正风严肃,从严治党,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上下功夫。
1.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深化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专项整治。
4.加强对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做好法制办和司法行政合并后相关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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