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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805-010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5-11 发布日期: 2018-05-11
废止日期:
市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8-05-11 20:36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抓规范、重落实、促提升,全面履行社会治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平安池州、幸福池州、法治池州建设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基层、打基础,平安池州建设根基进一步夯实

一是建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体平台建设与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同部署、同推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出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管理维护指引,严格“12348”窗口值班律师职责。完成35个司法所形象标识建设,加强14个省级、8个市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16个所通过年检,4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注册。加强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设立池州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消除司法行政监管真空区域。

二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注重机制建设,强化医患纠纷调解,全年调解成功97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医患纠纷工作信息被省委办公厅采用,市委政法委刘礼生书记

 

实地调研给予高度评价。推进“三调联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报送预警信息684条,预警通报12期。组织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调解员获部级表彰1人,省级表彰4人;调解委员会获部级表彰1个,省级表彰3个;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省级表彰1个。全年排查调处纠纷17585件,调解成功17418件,调解成功率99%。

三是规范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四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5名工作人员。完善县区矫正中心功能,石台县中心获省评比优秀等次。强化信息化运用监管,建立市、县区和司法所三级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微信群,落实80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电子腕带、手机定位。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开展道德帮教,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为期半年“道德典型先进事迹助社区矫正帮教”巡讲。查补短板,开展为期三个月“驻所蹲点调研月”活动。组织15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35人参加社区矫正执法考试。强化执业理想教育,开展“倾情社矫 青春无悔”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主题演讲比赛,我市代表荣获省厅比赛三等奖。落实4名监狱民警指导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08人,1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1.2‰。

落实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开展远程探视,办理远程探视申请624件,成功探视380件。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组织医疗专家到青阳县送医下乡义诊。深化双向联系,开展送法送岗进监活动,配合监狱管理部门开展服刑人员家庭走访、未成年子女帮扶,协助办理服刑人员信访投诉等。2017年,全市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24人,安置317人,安置率98%,帮教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

(二)抓部署、促宣传,全民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重点普法目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报告。将“江淮普法行”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江淮普法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9万份,举办法律知识培训405场次,受教育26923人次。司法部法宣司领导调研我市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宣传。组织全市5611名机关公务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班。开展“拒绝第一口毒品”“开学第一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题报告会”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督促“村两委”学法和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三是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开展“平安池州”建设暨综治集中宣传月、2017年“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全市“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普法志愿者“送法进乡村”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池州市《民法总则》宣讲、贵航特钢池州市首届微信有奖法律知识竞赛和“同铸诚信崇尚法治共建和美池州”主题征文演讲活动。6部作品荣获省第三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作品大赛奖项,法治故事一等奖2名均为我市作品。5篇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开展法律故事征集评选,选登刊发74篇,并汇编成册。

四是推动法治文化创建。命名1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石台县法治文化长廊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命名35个市级“法律八进”示范点;贵池区被评为省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8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启动池州市第八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

(三)抓改革、促创新,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纳入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委政法委“四个一”工程,高位启动。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定保障“四定”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整市全覆盖。按照“1名法律顾问+20名法律志愿者+若干居民”架构组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QQ工作交流群。对公职、非公职法律顾问分别按照不低于1000元/人、2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工作补贴。省政府政务信息217期重点介绍;市委书记王宏对我局“四定”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题批示。

二是做实法援民生工程。围绕办案率、结案率、经费使用率、补贴发放率“四率”指标,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编印案件质量管理手册,开展旁听庭审、个案回访、质量同行评估、优秀案例评选等。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规范刑事法援办案流程,组建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法援辩护律师团。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窗口力量,安排综合素质好的律师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挂牌上岗,定期轮流值班。推行手机智能咨询APP,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开展“情暖农民工 法援在行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专项宣传活动,开播民生热线《法援池州》,开办专栏《法援时空》,专题宣传“1+1”法援志愿律师齐桃红奉献雪域高原。安徽卫视两次报道池州法援民生工程。

三是强化律师工作管理。我市被确定为律师专业化评定全国八个试点市之一,深知责任重大,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坚持标准、严格评定。从公检法、优秀律师、高校教师中遴选专家评委, 率先在全省完成36名律师61个专业评定。组织26个单位50余人申报公职律师。成立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中心。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09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广覆盖。完成池州市第四届律协换届。律师担任人大代表3人,其中,省级1人;担任政协委员12人。

四是深化公证改革创新。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与省徽元公证处等多形式开展公证质量检查,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东至县公证提前完成“立户列编”任务;石台县公证完成公益一类事业体制优化改革。全面完成县域公证人员身份转换。在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开设办理房地产公证绿色通道,开展绿色继承、抵押预登记、房产证免费代办等延伸服务。九华公证处推行运用“人脸识别软件”,强化自然人身份审查核实;主动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试点;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五是加强人民监督员考核培训。对全市3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考核,6人获评“优秀”等次,24人获评“称职”等次。举办市级人民监督员专项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2017年,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等活动22人次,有效强化对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制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市办理法援案件2724件,律师办案7624件,公证17478件,司法鉴定1027件,司法考试报名326人,申请资格53人。

(四)抓党建强队伍,司法行政系统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优化组织网络。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独立组建九华公证处党支部、司法鉴定联合党支部和关工委党支部,安排党建指导员,指导新设党组织党建工作,律师行业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鉴定党建工作新突破。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加强党建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以网络信息化促党建科学化。加强司法鉴定联合党支部阵地建设,通过党建提升内部管理;开展律所党支部“双十”建设,将律所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社会公益等融于一体,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调研我市律师党建工作时,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等,制定《池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督查督办通报问责制度》、《局党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等,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四是狠抓党风廉政。组织干部进监接受警示教育、参观六尺巷接收道德教育,邀请江苏省委党校、安徽省委党校等教授作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梳理21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其他权利事项,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晾晒”,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五是提升干部队伍。推荐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提拔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2名;8名机关科室负责人交流轮岗;2名干部驻村扶贫;多名干部到市纪委、开发区等单位挂职锻炼,41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强基固本,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发展动力。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7+3”建设,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7类法律服务资源,按照“3+X”建设模式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城区和开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县(石台县)检查验收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努力将符合条件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纳入“十三五”规划,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装备,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形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好的做法。整合系统优质资源,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影响力。

(二)务求实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到实处。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学习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升级传统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规范村居、乡镇街道调委会等基层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发展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平台。充分发挥医调委、“警民联调室”作用,全力构建分级受理、上下联动、依法调解的工作格局。创新“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探索开展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活动。推进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建设,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执法,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完善刑释人员信息库、刑释人员接收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政策,推动全社会齐抓共管,提高帮教质量。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二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适用社区矫正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严格涉黑涉恶、减假保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措施。实行“二级包案”制度,推行县(区)局领导联系、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包片和司法所定人包案,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常态监管全覆盖。注重教育矫治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教育矫正创新,拓展教育内容、载体和方法,深化分类教育管理,落实因人施教措施。健全完善进监所接受教育。推进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巩固提高队伍监管执法、帮扶帮教、分析研判能力。

(四)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司法、执法机关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宪法修改前后,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根据省厅部署,召开“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会议,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严格执行司法执法部门向法宣办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先行学法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法,任职前考法和年终“述法”。紧抓青少年群体,做好法治校长、教师和辅导员培训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加强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继续推动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大力繁荣地方性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统筹推进行业法治创建。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全面启动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投诉处理、行政复议等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法治建设水平。

(五)提高质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深入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法律援助困难群体,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作站人员力量整合,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工作站点业务规范化、服务精准化、工作高效化,打造方便、高效、快捷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启动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年活动,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强化办案质量监管,开展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优秀案例评选表彰。强化案件质量检查,加大案件投诉查处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修订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稳妥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一是深化律师工作管理。继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律师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保障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严把律师行业准入关。制定出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评估等服务。继续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组织开展多元化培训。创新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方式方法、“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模式,加强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工具应用。建立健全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问题依法有序解决。二是规范公证机构运行。开展公证业务培训、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做好2017年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和业务档案建立。开展公证宣传月和公证公益活动。积极稳妥推进公证相关改革,做好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根据省公证协会的统一部署,完成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统一标识和着装。三是严格司法鉴定行业监管。落实《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鉴定机构和鉴定的监管,提升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诚信执业。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新部颁规章学习宣传。组织参加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考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域,积极介入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农民工维权等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是推进人民监督员等工作管理。加强人民监督员培训,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抓好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提高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首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七)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行为。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着力解决执法执业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三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的要求,着力选拔任用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打造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