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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704-00007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1-26 发布日期: 2017-01-26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1-26 10:06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一带”发展大局,立足司法行政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幸福池州、平安池州建设贡献力量。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务实创新,扎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着力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顾问网络,使法律服务深入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在市人大、市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协主要领导汇报,推进建立市委、市政协法律顾问制度。7月,市委、市政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池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在市“四大班子”的示范带动下,我市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市政府办《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得到有效落实,全市58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青阳县在全县政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中选派60名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全县110个村和7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主要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给村两委成员上法治课等免费法律服务。今年,在我局的推动下,市委政法委牵头深入调研,总结青阳经验,逐步在全市其他县区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法治建设水平。逐步构建了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我局深入调研,立足市民一般认知水平,在全市部署开展“法律故事”征集活动。7月14日起,在《池州日报》开设“法律故事”专栏,刊发优秀“法律故事”作品,并同步在池州新闻网、池州新闻网微信平台、池州司法及普法微信微博发布。目前已刊发50余篇,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社会反响较好。青阳县司法局创新“法律进景区”形式,联合朱备镇政府、安徽省九曲天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阳网,共同举办“畅游天河 快乐学法”有奖法律知识测试活动,丰富了“法律进景区”的内涵。
突出心灵感化心理矫治,使尊法守法意识深入特殊人群内心。我局在积极推动《池州市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出台、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落实各项工作政策措施的同时。紧密结合我市佛教文化氛围浓厚的实际,将佛学理念引入社区矫正教育中。建立了由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高校教师、律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学专家和佛教学者等组成的教育培训师资库。借助市电视台专业技术力量,录制社区矫正教育课件,精选师资力量,从法律、法规到心理矫治、佛学感化,全方位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治,整合各方资源,努力提升工作效果。在今年我市特大洪灾期间,我市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投身抗洪抢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传递了正能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区)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各县区司法局牵头,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队伍和570余人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市局印发了《远程探视流程》,为群众咨询、申请提供便利,各区县局积极加强远程探视系统应用。县区司法局通过刑释人员信息核查平台,核查信息110余条,核查成功率98%以上。积极推进“黄丝带帮教”行动,加强与池州民盟基委的联系,与市人社局共同举办“送岗进监”、“送医进社区”活动。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就业、低保、责任田、贷款等实际困难,促使其早日顺利融入社会。
一年来,全市两类特殊人群均无重新违法犯罪。
 4.稳步实施民生工程,使法律援助广泛覆盖弱势群体。积极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与市财政局印发了《2016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细化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和非诉讼等五类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汇编全市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手册;定期开展案件旁听庭审、质量回访等活动,坚持月通报、季督查制度。强化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组建60名法援通讯员队伍,编发《优秀案例选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南》等资料1万余册;启动全市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公交车、出租车、建筑工地上张贴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池州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片,向全市手机用户每周群发2条宣传信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社区、工地、监狱、军营等活动11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88件,超额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二)履职尽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档案,命名贵池区司法局里山司法所等8个司法所为“市级示范司法所”,参照省级示范司法所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悬挂统一标牌,全面推动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贵池区医调委挂牌运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制定印发了《池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则》,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组织重点时段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信息预警研判,预计全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纠纷8425件,调解成功18260件,调解成功率达99.1%以上;发布预警通报12期,提出预警意见30余条。
(三)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
1.以行业党建为引领,全面提升律师行业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召开两次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巩固党建工作成果;按照“双十”标准,开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分步分批打造标准化党支部。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立了由26名律师组成的池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受理公安、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余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组织开展律师行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三类谈话提醒、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落实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强化律师准入、退出管理。预计全年律师办理各类案件7149件。
 2.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开展全市公证机构运行体制机制调研工作,逐步理顺公证机构体制,促进公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公证便民惠民服务年主题活动,积极与市公安局和市、区民政部门联系,疏通公证事项核实渠道,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公证法实施10周年公证宣传月和公证公益活动。开展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抽查公证卷宗120份,优秀率达90%以上,未发现错假证。积极拓展车辆贷款、邮储及工商银行贷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公证质量持续稳定,实现零投诉。预计全年全市各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150件。
 3.以能力提升为突破,全面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组队参加省厅组织的现场比武大赛,继续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着力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季度巡查活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诚信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对社会公布,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提升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省厅和省保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做好涉保司法鉴定工作。预计全市鉴定机构全年办理各类鉴定案件1043件。
(四)完善机制,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1.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年初,印发《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6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和《池州市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明确相关单位宣传重点,增强普法针对性。
2.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池州市“七五”普法规划(送审稿)。8月24日和9月5日,已分别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12月14日,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成立了由56名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等组成的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11月初,举办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邀请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安徽大学陈宏光教授授课,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普法办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围绕“实施‘七五’普法  建设法治池州”主题,在全市开展了“普及行”活动,印制“积极参与普法--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法治问卷调查表各7万份,开展入户法治宣传教育。
3.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对全市2004—2012年获得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复核审查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扎实开展中。
4.着力提升机关自身法治建设水平。制定《池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与合法性审查。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印发《池州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池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建立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与日常管理制度。8月份,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保留行使的14项行政权力进行分类,逐项制定了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
    (五)加强机关党建,着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边学边改,切实防止和解决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以及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等问题。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踩红线”、“闯雷区”行为零容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经过我局与市直工委沟通联系,同意我局设立机关党委,10月底,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正式成立,我局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全系统政务信息、财务装备、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等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选派机关干部参加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40余人次。为了全面加强业务能力,推动业务工作发展,我局委托警官职业学院于11月15-18日举办一次为期4天的集中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参训人员涵盖市、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启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深化“法律八进”。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推进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建设,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三)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共同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措施。深入开展“黄丝带行动”,组织开展“送法进监”“送岗进监”等进监所帮教活动,提升安置帮教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完善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及时开展社区影响评估。继续探索结合我市历史、文化和佛教资源,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提升工作效果。
(四)继续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围绕“三区”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执业监管,提升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公证业务拓展,保障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公证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行县域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县域公证队伍建设。强化公证质量监管,确保全年实现公证质量零有效投诉。三是强化执业监管,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季度巡查、个案调查、专项检查等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和质量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业务能力和公信力。
(五)继续认真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能力和责任意识。优化案件结构,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协作机制,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充分发挥看守所、检察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
三、2017年主抓的三件大事
(一)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发布《池州市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明确年度重点宣传内容。继续办好池州日报“法律故事”专栏,利用生动的案例加大“七五”普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以深化“法律八进”为载体,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完善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形成一批与村居、街区、景点等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宣传设施。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地见效。认真开展好2017年“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继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多层次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二)努力拓宽“村村法律顾问”覆盖面
在认真总结青阳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请市委政法委牵头,继续深入调研,形成可以在全市推广的工作制度,不断拓宽“村村法律顾问”覆盖面,最终在全市各县区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普及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职能作用,夯实基层组织和基层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基础。
(三)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军人军属、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计生特困家庭等群体的专项服务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案件指派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规定,不断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加强“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服务,健全投诉处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池州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