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
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任名单的公示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及等有关规定,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拟确定李云振等9人为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池州市天宇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池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3385009;
电子邮箱:czsfzfjd@163.com。
附件: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任名单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