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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司发〔2025〕24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程序,经市级考核验收,并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综合评定,现将我市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拟推荐名单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池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反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电话:3385011
联系邮箱:xck2811883@126.com
邮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号池州市司法局415室
邮编:247100
附件: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名单
池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拟推荐名单
贵池区涓桥镇紫岩村
青阳县酉华镇宋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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