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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收悉市人大交办的第12号《关于加快启用东一号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建议》后,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律工科和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建议协办组,开展建议协办工作。现将1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报告如下:
我局经了解,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为“东壹号”1号楼商业综合体破产管理人。该商业综合体负二楼的地下停车位约2万平米,多年来因市场环境变化,缺乏资金建设和运营,处于在建状态,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目前,该商业综合体已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破产管理人正积极引入投资人,全力推进清算程序,地下停车位作为商业综合体的一部分,纳入统筹考虑。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已要求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服务统筹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推进项目清算,为地下停车场的有效利用创造条件。
池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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