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司法局官网!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司法局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司法局文字解读】《民营企业家约见池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5
废止日期:
【市司法局文字解读】《民营企业家约见池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5 10:21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4月1日,池州市司法局印发《民营企业家约见池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以下简称《约见制度》)。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司法局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法治化“‘池’久满意”营商环境,池州市司法局出台了《约见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约见制度》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个与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交流的平台,有助于确保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关切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从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准备。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司法厅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司发〔2024〕67号),提出制定《约见制度》的具体要求。

(二)文稿起草。池州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约见制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4年3月,向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文件审查。2024年3月29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五)印发实施。2024年4月1日,《约见制度》按程序审签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约见主体。申请约见主体为在池州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家,每个企业代表不超过5人。

接待包括包括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受其委托的调研员,必要时可邀请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等参与。

(二)约见事项。约见活动适用于民营企业家对涉及司法行政有关工作的政策咨询、工作建议、举报投诉等约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民商事仲裁、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纠纷调解、执法监督、政策兑现、“五免之城”等内容。

(三)约见流程。1.发起申请。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电话、邮箱预约。约见形式一般为现场约见。2.约见审核。根据企业家预约登记的问题,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确定接待负责人、接待时间、参加科室等,同时通知企业家接待地点和接待时间。3.组织实施。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企业家会谈,详细了解企业家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将问题交由相应科室进行处理,处理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把关并报主要领导审核。承办科室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同时应告知企业家延期理由。办理结果由科室按程序请分管领导审阅并经主要领导签批后,书面反馈企业家。

 

政策咨询单位:池州市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6-281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