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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 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 号)精神和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司发〔2024〕11 号)的要求,现将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法宣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市司法局
电话:0566—3385011
电子邮箱:xck2811883@126.com
池州市法宣办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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