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发布时间:2024-01-04 15:33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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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深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和改进服务水平,固底争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服务总体供给能力水平。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服务功能有效发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服务的可及性、便捷化、精准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公共法律服务“池州品牌”建设在全省得到彰显。
四、到2025年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
──法律服务网络全面建成。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发展有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法律援助深入人心。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实现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规范、质量监管更加科学,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活动,全面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
──律师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增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活力。坚持和强化公证的公益性,指导和支持公证机构创新公证业务和公证事务,提升民生领域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数据共享和在线办证,提高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信力。
──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切实增强。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能力验证、信息化监管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仲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健全仲裁程序、仲裁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便捷的优势,保持地区每10万人仲裁受理案件数位居全省前五,仲裁“三率”即调解和解率、法定期限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均达80%以上。继续推进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物业、道交、房屋买卖等多矛盾纠纷领域,认真落实道交案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继续推行道交仲裁案件免收费政策。分别建立分类别、适应多层次需求的高品质仲裁员队伍与政治坚定、品行良好、业务精湛的仲裁秘书队伍。
──大调解工作格局日益深化。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因地制宜在市县乡三级建立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面构建“一线式+一站式”特色解纷体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推动商事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整合完善“池州智格”等调解信息化平台功能,推进使用广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