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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下好“先手棋”抓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职责。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和审议重要法治工作10余次,先后召开2次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议、2次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
二是打好“主动战”抓细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谋化。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工作任务清单41项,加强24项法治建设“出亮点、走在前”监测指标调度。细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责分工,量化推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实际问题不少于1件任务。
三是用好“督改考”抓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先后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赴安徽省开展法治建设督察27个问题85项任务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26个问题69项措施整改。下发工作提示函98份,制发工作指引49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等专项督察,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构建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考核工作重在“平时”不在“评时”,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模式。截至目前,全市2个综合、1个单项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的2个项目中1个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项候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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