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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通知,公布《池州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版)》,执法部门将对清单中426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制定的共282项,由市本级制定的共144项。
今年以来,池州市把推进创建“五免之城”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实践、建新功”的具体实践。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轻微免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领域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各执法部门梳理制定免罚清单,此次发布的第二批《免罚清单》详细列明了免罚事项的具体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免罚情形、制定部门等,涉及公安、消防、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地震监测)、自然资源规划、税务、金融、气象等18个重点执法领域,保障企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免罚清单的出台意味着行政处罚法中轻微违法不罚规定真正被激活,这是法治框架下执法理念和制度的“容错”创新,向市场释放了温情与善意,给予企业和个人更大的包容和支持,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建设,深刻映射出池州崇尚法治、精细化治理的本色。下一步,池州市将持续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全市各执法领域有效实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尺度”,更有“温度”,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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