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5977/202201-00028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表
2.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总表
3.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总表
4.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委会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行政相关业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池州市司法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法治池州建设统筹。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实施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作用。按时序推进2022年市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制定实施。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平台应用。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推进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协同。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稳步实施,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加强法治建设阵地创建培育。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长三角法律服务协作。深入推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做优做强市人民调解中心,总结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推深做实“温暖调解”品牌。推进县区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加强“智慧矫正”基地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四)推进司法行政科学运行。持续开展《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加强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基层一线支撑和指挥运行机制完善,推进“206系统”应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铁军。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内容见附件
1.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表
2.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总表
3.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总表
4.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池州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48.2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43.43万元,占7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4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23.00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97.26万元,占10.26%。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94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8.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948.2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9.25万元,增长7.8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提租补贴纳入预算;二是增加了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相关配套经费。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94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9.25万元,增长7.8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提租补贴纳入预算;二是增加了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相关配套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89.28万元,占72.6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58.95万元,占27.31%,主要用于司法改革发展等支出。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8.2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2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48.2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743.43万元,占7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4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23.00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97.26万元,占10.26%。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9.25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一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提租补贴纳入预算;二是增加了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相关配套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43.43万元,占7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4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23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97.26万元,占1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529.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73万元,下降3.16%,下降主要原因是局主体科室搬迁,原办公地点管理职能移交,水电费不能纳入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2年预算35.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62%,下降主要原因是职能工作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2年预算41.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0.50万元,增长1.22%,增长主要原因是职能工作需要。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2年预算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没有变化。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2年预算4.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0万元,增加12.5%,增长主要原因是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业务工作需要。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2年预算18.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19.48%,增长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2年预算89.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1.15万元,增加234.74%,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相关配套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00%,下降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1.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37万元,增长56.9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按《人员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的退休费;二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55.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11万元,减少27.14%,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系统调整了缴费结构。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27.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84万元,增加1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9万元,减少1.70%,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系统调整了缴费结构。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64.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65万元,增长5.97%,增长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系统调整了缴费系数。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32.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42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提租补贴经费。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11万元,公用经费137.17万元。
(一)人员经费55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58.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7.95万元,增长51.4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将信息化运维费用、选派干部生活补贴纳入项目支出;二是增加了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相关配套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5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5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5.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26.25%,增长原因主要是为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配套相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9.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60万元,增长260%,增长主要原因是职能工作需要。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司法专网、加密网与主干网络链接畅通,数据存储备份及时安全高效;司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各业务子系统运行顺畅;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持续有效。
(2)立项依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标学习沪苏浙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政策举措清单的通知》(厅(2021)17号)。
(3)实施主体:科技信息科。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5)项目内容:1、司法专网、私有云平台、加密网租赁费用;2、司法综合业务系统技术服务费用;3、信息化运行维护购买服务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1、专网、云平台租赁费21.60万元;2、业务信息系统维护费10万元;信息化运维委托业务费9.60万元;合计41.20万元。
(7)绩效目标: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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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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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息化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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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池州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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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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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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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0 |
||||||
总 |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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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目标1:保障司法专网、加密网与主干网络链接畅通,数据存储备份及时安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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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
|
数量 指标 |
指标2: |
|
|
|
日常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
≥5个 |
5个 |
|
|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
|
质量 指标 |
指标2: |
|
|
||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合格率 |
≥90% |
90% |
|
|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
|
时效 指标 |
指标2: |
|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及时 |
|
|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
|
成本 指标 |
指标2: |
|
|
||
信息化运维购买服务月均成本 |
≤0.8万元 |
0.8万元 |
|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
|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
||
对信息化系统运行保障持续有效 |
持续有效 |
持续有效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
指标1: |
|
|
|
公众满意度 |
≥80% |
80% |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0.84万元,下降44.35%,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将信息化运维费用纳入项目支出;二是局主体科室搬迁,原办公地点管理职能移交,按编制人员数、住房面积申请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不能再计领。
(三)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池州市司法局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池州市司法局 邮箱地址:admin@czsf.gov.cn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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