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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112-0001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池发﹝2021﹞20号)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31
废止日期: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池发﹝2021﹞20号)
发布时间:2021-12-31 13:34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发﹝2021﹞20号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池州和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 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践中,坚持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法律九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寺庙、进景区、进军营),切实提高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依托池州学院力量,组织市法学会、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部门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寺庙、进景区、进军营、进网络,让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近人民群众,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 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民法典宣传精品。

2. 推广使用民法典通俗读物,充分利用全媒体、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3. 充分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寺庙、进景区、进军营、进网络。

4. 规划建设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展馆和主题公园。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国家安全、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提高科技化建设水平。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 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法治池州、平安池州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信诈骗预防、打击侵权假冒、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防、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无偿献血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纳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的基本途径,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和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内法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七)深入宣传市级地方性法规

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市级地方性法规列入各部门普法规划和责任清单,实现执法司法普法深度融合。积极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市级地方性法规。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市民、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开设好法治教育课程,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分学段设置法治课教学内容,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大教材、课时、教师和经费“四落实”保障力度,加强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和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用管理,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实践教育效果和水平。充分依托法治副校长、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公益律师等法治教育资源,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教育节点,以社会大课堂、主题教育、党团队教育日等多形式,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把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专栏2实施“法治名师培育工程”

1.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我市高等院校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鼓励师范院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

3. 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

4. 开展全中小学法治学科优秀教学设计评选。

加强市民、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加强市民、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农民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市民、农民知法守法用法。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性别平等意识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防止高空抛物坠物、制止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全市道德模范”“池州好人”等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市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景区等为基础,设计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全市实现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乡镇(街道)普法大讲堂,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法治文化阵地能够及时·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池州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让普法充分融入百姓生活。

(三)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学习传承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我市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市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

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我市境外企业、机构和公民自觉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积极对市内外籍人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专栏3打造池州法治文化品牌

1.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院校等专业力量之间的内外联动,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创作基地。

2.挖掘本地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鼓励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

3.依托长江、秋浦河九华山等,创新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

4.把法治元素融入池州传统文艺创作,打造一批以罗城民歌龙船调等为代表的法治文化名片。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各项规定。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惩戒措施。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4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 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 落实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

3. 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4. 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教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校园贷、网络沉迷、非理性追星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 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探索公职律师进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和公职律师开展“结对子”活动。

专栏5企业合规建设

1.将法治作为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培训,每年至少轮训1次,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5.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6.鼓励企业和公职律师开展 “结对子”活动。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章程和行为规范,鼓励行业协会利用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单位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实施主题日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应急状态治理。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起草部门或法案的审查机构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法律法规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党政机关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通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扩大影响力,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制度。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完善案例收集标准,组织开展典型法治案例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依法加强普法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登记注册、专业培训、评估考核、嘉许激励、权益保障、日常管理等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市、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积极融入全省、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创新普法方法手段,立足“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通过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工作步骤和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领导负责抓、事有专人干、经费有保障,确保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根据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免费制作并播放1次大型公益普法节目。传媒中心常态化在主频道主频率新闻节目前播放法治类公益广告。

(三)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逐年增长机制,保证工作需要,做到专款专用。指导做好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五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普法办人员轮训一次。县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层普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学校、基层司法所等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注重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全民守法规律基础工作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

(四) 加强评估检查

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成果成效展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人大、政协对全民普法工作监督检查、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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