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紧盯目标任务,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为魂,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成立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18次召开会议强化工作调度,拟定21项具体任务和68条落实措施。内网发布动态111条、其他平台发布110条,编印简报21期,编报信息32篇。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学习计划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组织参加司法行政大讲坛、主题党课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党课报告、红色革命教育、政治轮训、廉政教育报告等,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机关党支部学习15次,机关集体学习18次,干警研讨70人次。
三是加强线索查纠。坚持“开门搞整顿”,征集意见建议18条,明确15项整治内容、23条整治举措。聚焦10项评查重点,完成3468件社区矫正对象案件评查。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核查律师、行政辅助人员信息245名,社区矫正对象995名。核查市教整办交办线索11条。
四是抓实行业专项治理。对全市14家律所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和195名律师开展谈心谈话。排查出全市以法官身份离任(退休、辞职、调离)后担任律师8人。对全市4家公证机构、3家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及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完成全市公证机构42名工作人员、3家司法鉴定所31人自查。
五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社区矫正领域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实施细则、社区矫正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印发《关于加强对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监管的通知》等通知,建立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谈话提醒等制度,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统筹为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一是加强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召开依法治市委第五次会议、依法治市办3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池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池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池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提出的8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25项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部门做好《池州市古建筑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完成《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起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市政府重大协议12件、规范性文件31件、其他涉法事务62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17件,备案审查县区规范性文件13件。推进严格工作文明执法,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组织对2021年度4412人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市直单位145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35项跨层级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编制、测试工作,按计划推进6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137家,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56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12件,参与应对突出事件6起,参与起草、修改或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
三是大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宣传的71部法律法规、69个重点部门目标任务。加强重点人员普法,县区以上党委(政府)组织法治讲座13次,参与人数576人次;市直单位组织法治讲座84次,参与人数3614次;全市各地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培训343次,培训6172人次。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2357名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线上知识测试。推进智慧精准普法,通过“两微”推送普法咨询、法律指引、以案释法共计412篇,累计浏览量达到10万余人次。加强法治创建,全市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196个、法治公园93个、市级以上法治文化示范点22个。
(三)坚持稳定为重,全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正式受理29件,审结18件,未审结11件。综合纠错率27.78%。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8件,目前均在审理中。全市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32.39%。,行政负责人出庭率68.63%,其中,一季度出庭应诉率38.89%,4月份76.19%,5、6月份100%。
二是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定《池州市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委员会。开展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等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和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建设,建立“百姓说事点”104个,上半年排查调解矛盾纠纷5156件,调解成功5095件,调处成功率98.8%。
三是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成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中心,组织集体教育3938人次,个别谈话1558人次,心理辅导882人次。开展行动轨迹核查,对违反外出管理的41人给予处理处罚。开展社区矫正领域的顽瘴痼疾整治、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专项检查、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在册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996人,上半年新入矫441人,解矫359人,无重新违法犯罪。针对安庆“6·5”公共安全事件,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活动,全市帮教期内安置帮教对象3114人。上半年接收刑释人员557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
(四)坚持需求为要,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面打通与市政务平台资源共享,上半年,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网办预约受理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事项共1696件,预约满意度100%。全系统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709件、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569件、基层法律服务185件,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均达100%。与浙江省台州市签订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联盟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人民调解合作协议,推进法律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二是序时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出台《2021年池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审制”机制,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对1159件案件进行质量评审,良好以上等次52.2%,合格率100%。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便民窗口,将一般服务反馈由5个工作日提升到1个工作日。全市累计解答法律咨询3845人次,受理法援案件156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1.24%。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69.2万元,占计划经费数的66%。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完成2020年度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年度执业考核。印制《律师执业警示录》251册,收录律师或律所违反执业典型案例98个。对5名新执业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开展常规谈话提醒;开展首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评定,初评确定两家A级、一家C级司法鉴定机构和25名A级司法鉴定人。
(五)坚持实干为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起草制定《池州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池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动集中行政复议权后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及办公场所等工作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明确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向池州仲裁委推荐案件5-15件,进一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有序发展。深入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上半年,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767件。落实100余名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累计值班120人次。继续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对10名律师申报的5个专业进行全面评审,合格率80%,截至目前,全市44名律师通过专业评定。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九华公证处国有资产处置。推进“公证证明+”业务,市九华公证处全省首创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1100件。全省率先实行道交案件调解不收费,3月份以来免费受理道交仲裁调解案件212件。做好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申请、审核、申报、证书发放以及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发布、报名审核工作。
(六)坚持廉洁为本,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贯穿到机关党建的全过程,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研讨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即举办一堂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一次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一场庆祝建党百年歌咏比赛、过好一次党员政治生日、集中观看一批重大党史题材影片,庆祝建党100周年。开设理论、移动、红色、实践“四个课堂”,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职务犯罪庭审视频、剖析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慢怕懒假”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基础力量薄弱,与充分有效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还有差距。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职效能缺乏有效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不牢。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行政立法质量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手段不足,监督不够到位。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保障还不够充分,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亟待建立健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政治机关。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政治高度、体现司法行政特点、用好鲜活经验,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史宣讲,举办专题培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折不扣组织好、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加强教育整顿,深化查纠整改。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一方面做好规定动作,突出问题整治;另一方面抓好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队伍的专项治理,突出行业治理净化。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的强大推力。三是结合巡察整改,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原因,在建章立制方面拾遗补漏,在理论业务能力方面强化培训,在党风党纪方面盯紧抓实。
(二)依法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能,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法治池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池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办实事。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建设。三是持续在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上见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推进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数量质量双达标。
(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一是突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充分吸取安庆市“6·5”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教训,严格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加强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落实帮扶政策、拓宽帮扶渠道,促进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二是认真疏通社区矫正工作堵点。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推进“智慧矫正”综合管理系统、“智慧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大涉黑涉恶类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切实防止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三是打造人民调解工作亮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持续做好“温暖调解”品牌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充分法治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积极推进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法律服务便民工程一期建设,谋划推进法律服务便民工程二期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全程监管。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履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政府、部门重大决策等重点工作,努力为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