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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4.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外事活动的预算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18%,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大接待管控。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单位车辆数量定额保障。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无购车的预算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单位车辆数量定额保障。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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