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今年来,市司法局实行新任科级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全面廉政谈话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与科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4人次,较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建立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制定《池州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适用对象、分级实施制度、主要内容及方式,目的在于通过廉政谈话,提醒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律师、公证、仲裁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忠诚履职,坚守执法执业理念和道德底线。
二是量身定制廉政谈话提纲。针对不同岗位干部、职工、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个性化订制”谈话提纲、设置谈话内容,围绕职能履行、能力提升、廉洁从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全面细致的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在机关人事调整过程中有思想顾虑的干部,通过交流思想,帮助纾解情绪,消除顾虑和疑问,做到工作不松劲,思想不懈怠。
三是“三必谈”抓实廉政谈话。即:“逢提必谈”,把新提拔或重用的中层干部接受廉政谈话作为必修的“第一课”,将警钟敲响在干部履新时,强化干部廉政意识。“逢进必谈”,对局机关新入职年轻干部和聘用人员必谈,对局直属法律服务机构新执业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合作人等进行常规谈话提醒,帮助新入职年轻干部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认清底线和红线,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重点时机节点”必谈,在重大节庆假日,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的教育,督促提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把纪律和规定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